close

孕婦之懷孕期約為9個月,依胚胎之生長發育可粗略分為前中後三期,其中在懷孕頭三個月(前期),適逢胚胎主要器官的發育(如腦、心臟等),故在此段期間服用某些藥物,可能會引起胎兒的缺陷或流產。
無論如何,在妊娠期頭八個星期用藥應特別小心,而在懷孕期間投與任何藥物前也必須先請教醫師、藥師或藥劑生。此外,藥物也可以經由哺乳而進入嬰幼兒體內。故懷孕婦女在服藥前,必須先評估藥物對孕婦、胎兒或嬰幼兒的安全性再行投與。

1.使用任何藥物前務必先請教醫師、藥師或藥劑生。
2.詳閱藥品說明書上記載有關孕婦、授乳婦使用安全性之相關資料。
3.除非醫師指示,懷孕期頭三個月應避免使用藥物。
4.針對懷孕期間常見的症狀,應儘可能以物理療法、飲食調節或選用低危險性的藥物來控制。
5.準備懷孕或已懷孕之婦女於因病就診時,應明確告知醫師有關受孕的情形。
6.不要使用來路不清或療效不明的食物與藥物來進行食補或藥補。
7.除了藥物之外,孕婦也應避免吸菸、飲酒及接受某些疫苗注射,也免對胎兒造成傷害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微笑滿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